ygw92711 - 2008-2-4 9:33:00
事发于2008年1月9号本人的摩托车被抢后,详情请见http://bbs.news.163.com/bbs/localhunan/43657543.html
晨报的记者过来了解以后,他们并没有刊登.所以我给当事记者发了这份邮件.具体内容如下:
发件人:""李威" <lijiawei-1986@163.com> "
发送日期:2008-01-11 22:27:22
收件人:heyinhe@163.com
主题: 转交编辑部
贺银河记者你好!
非常谢谢您能过来了解我的事。至于编辑部没有采刊,我有点看法。
麻烦您把这封信件交给编辑部老大看看。谢谢!
2007年3月17号下午,我在朝阳路的农业银行柜台取了4700元,其中有一张100元假币。发现后给打你们电话。你们借口说事小没有过来。过去的事这里就不多说了。2008年1月9号中午发生的摩托被抢事件,你们记者能过来了解情况,我很是感谢。贺记者稿都已经拟好了,可你们编辑部又已小事为由刷掉了。且不说一台摩托车的价值,难道在你们晨报里就只能容的下像“芙蓉姐姐”这等“大事”???跟你们记者说的很清楚了,我并不是为了要找回摩托车。只是为了:1、打击小偷的嚣张气焰;2、给大家提个醒。另一点我跟X记者也说了,只要有谁提供小偷的线索,抓住他后。我愿意把车送给提线人或者给相应价值的钱。
作为一名社会最低层的打工者,没有后台。报警不管用,媒体闲事小。试问我还能怎样?
来长沙近3年了,看晨报是我明天必做的事。如果你们是这样不负责任,从明天开始,我罢看。同时3天以后,我会把这封信件发表到各大论坛上面,让大大家评评理。
文化不高,不会说话。有些话激了点,请谅解!
当时摩托车距我只有3米,眼睁睁看着被抢,却无能为力.
所以我倡导大家一起罢看这毫不负责的晨报!!!!!!!!!!!!!!!!!!!!!@@@@!!!!!!!!!!!!!@@@@!
listenbreeze - 2008-2-4 9:33:00
顶一下,支持
金少 - 2008-2-4 9:33:00
媒体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难道某某明星走光了,某某JJ出场了才算是大事吗?屁都不算一个!
神出鬼没 - 2008-2-16 19:16:00
狗仔队!人渣!
神出鬼没 - 2008-2-16 1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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