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页1 跳转到查看:552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版规、QQ群、呼朋唤友专用

版规、QQ群、呼朋唤友专用

河南版友群:6504767

安阳群:17969128

武陟群:441310

开封群:6126456

南阳群:27829535

濮阳群:45731983

商城县群 9589920

淅川群: 40037640

驻马店群:39674814

信阳群: 14503248

如有哪个地区没有群的网友可以自建,一个地区限一个群,群满可申请增加

  关于删贴、锁贴、及转贴

  1、禁止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淫秽等内容言论的;给予删除并做封权处理。

  2、内容含有色情、政治敏感话题,国家金融、经济、教育体制问题,外交、军事等方面方针政策及事件,违反相关法律的;给予删除并做封权处理。

  3、您的行为或者论点直接侵犯了他人或者其他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权力和利益,即涉嫌侵权的;给予删除并做封权处理。

  4、您的帖子涉嫌对版内人士或者公众人物或者其他个人进行了过分的或者侮辱性质的人身攻击与伤害的;给予删除并做封权处理。

  5、对做出有损他人肖像权的各种图片的;给予删除并做封权处理。

  6、您的帖子是广告行为或者涉嫌广告行为的(凡有关产品信息、招聘等都视之为广告);给予删除并做封权处理。

  7、帖子标题或内容中含有“回复才可见”“请XXXX来签名”“请留下你的QQ号”“不回帖就XXXX”等此类的,斑竹有权删除并做封权处理。

  8、回帖中出现版友对骂现象的,此类主题帖斑竹调节后可锁定。

  9、直接发布链接(WORD符号的)不能推荐及加精华,并且视实际情况给予锁定或删除。

  10、在本版发表标题或内容没有任何意义的贴子,如:呼朋唤友、“我来了”、“我走了”..等等之类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锁定或删除。

  11、标题无意义,或标题和内容无任何联系的、标题过长或带有太多标点符号造成版面混乱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锁定或删除。

  12、您的帖子在近期已经发表过或者与近期的帖子雷同的;同一版友反复发表相同主题帖或内容类似的主题帖,此类主题帖斑竹可视情节锁定或删除。

  13、在同一主题中,一人连续回帖多次以致刷屏,或者楼主反复自己顶帖,或者开多个马甲顶帖的,斑竹一经查证,所有回帖都将删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锁定或删除。

  14、对于单纯个人联系、交友,团体招人性质的QQ号、QQ群,可删除或锁定。

  15、帖子内容与河南版主题无关但有内容的,可由斑主转到相应通版版块。无关水帖删除处理。

  16、一天发帖量不允许超五篇,否则视为恶意灌水,斑主视情况有权给予删帖、锁帖和封权处理,并会给予纸条警示。

  17、对于转帖,本着尊重原创作者的劳动成果的原则,凡没有标有[原创]字样的帖子,一律视为转帖。凡不按此规定引起的版权纠纷和后果由发帖人自负。每天转贴超过2帖视为灌水。


  关于精华帖和推荐

  1、本地信息将优先考虑加精华和推荐:包括本地旅游景点、生活时尚、及时资讯、地方美食、民俗民风、人文历史等等。。

  2、鼓励原创帖,原创的文帖或与版面主题相关的资料、讨论、介绍等,内容丰富、清晰、有条理并据实的,可优先加为精华帖并推荐。

  3、转载资料性的帖子,如内容全面、清晰、有条理,可适当加为精华帖;转载的排名、讨论帖,只考虑推荐。

  http://bbs9.news.163.com/localhenan/58649,0,50,0,40,11.html?userid=
   

  本贴于 2006-10-16 08:04:34 被【公子木木@-ZQdW】修改

  本贴于 2006-11-26 11:49:18 被【不老拽@-KPd7】修改

  本贴于 2007-01-23 21:58:38 被【陌上烟花@-_BAW】修改

  本贴于 2007-03-30 20:26:44 被【陌上烟花@-_BAW】修改 http://bbs9.news.163.com/localhenan/58649,0,50,0,40,11.html?userid=

  本贴于 2007-05-12 23:32:14 被【不老拽@-KPd7】修改

  本贴于 2007-06-09 10:41:15 被【小尾巴狼@-6aAJ】修改

  本贴于 2007-06-09 10:45:46 被【小尾巴狼@-6aAJ】修改

  本贴于 2007-07-08 12:39:38 被【不老拽】修改

  本贴于 2007-07-08 12:44:41 被【不老拽】修改

  本贴于 2007-07-08 12:57:52 被【不老拽】修改

  本贴于 2007-07-30 13:01:03 被【不老拽】修改

  本贴于 2007-08-04 23:55:19 被【不老拽】修改

  本贴于 2007-08-16 17:29:45 被【不老拽】修改

  本贴于 2007-09-14 18:10:45 被【不老拽】修改

  本贴于 2007-09-23 00:47:19 被【不老拽】修改

TOP

 

版规、QQ群、呼朋唤友专用

接啊

TOP

 

版规、QQ群、呼朋唤友专用

请朋友们加入

TOP

 

版规、QQ群、呼朋唤友专用

呵呵

TOP

 

版规、QQ群、呼朋唤友专用

【回复 固始人 】:
<i> 请朋友们加入



------------------
<font color="#006633"> 申明:网友文章内容并不反映任何本版之意见及观点,任何透过本版网页得到之教育资讯及服务,本版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font> </i>
......
------------------------------------------------------------------

TOP

 

版规、QQ群、呼朋唤友专用

人不少啊

TOP

 

版规、QQ群、呼朋唤友专用

欢迎大家

TOP

 
1/1页1 跳转到
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